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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喻新安:“层层加码”何时休

    发布日期:2022-10-31    浏览次数:

    所谓“层层加码”,一般是指在贯彻某项政令或执行某一规章时,逐级增加新的内容或提出新的要求。这是政府主导的运行模式下常有的现象,其成因,不是本文要探究的内容。今天我们关注的,是防疫中的“层层加码”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能否防范的问题。

    从文件和公开披露的信息看,从中央政府到各级政府,都是反对在疫情防控中“层层加码”的。

    2021年1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提出:对“层层加码”,要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

    2021年2月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强调,对返乡群众的“乱加码”就是懒政,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加码”、“层层加码”。

    2022年6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前提下,要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坚决做到包括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等“九不准”。

    一年多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交通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疾控局等都下发通知,不允许在疫情防控中“层层加码”,搞“一刀切”和简单化。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全力杜绝随意关停产业链重点企业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坚决避免疫情防控的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问题,确保工业园区有序运转,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交通部要求,坚决杜绝擅自关闭关停交通基础设施、擅自设置防疫检查站点,严防通行管控层层加码、“一刀切”问题回潮,切实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最后100米”难题。农业农村部提出,对因“层层加码”、简单粗暴、工作不力造成春耕生产、农资农机调运和“菜篮子”产品供应严重受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地方和人员责任。教育部表示,按照国家疫情防控“九不准”的规定要求,重点纠正不落实离校返乡政策,特别是“层层加码”限制学生返乡的不合理、不合规做法,逐级落实学生离校返乡政策,不得层层加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组建多部门组成的整治“层层加码”工作专班,专项整治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对地方违反“九不准”等疫情防控要求的,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各省份也都明确禁止疫情防控“层层加码”。2022年4月24日,河南省物流保通保畅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新闻发布会要求,不允许在疫情防控上“层层加码”、提高标准、阻止通行,全省所有防疫检查点要统一核酸检测政策,对全国核酸检测结果要互认要通用。2022年10月27日,福建省召开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明确,全省要快速精准、集中力量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同时增强各项防控措施针对性,杜绝“层层加码”,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的影响。

    但是,这一切似乎没有起到多大作用,人们看到和感受到的情况,与中央精神和文件要求大相径庭,防疫简单化、一刀切、一封了之、一堵了之的做法和举措,仍然比比皆是,“层层加码”仍在我行我素,甚至愈演愈烈。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居民生活小区或村庄,说封就封,沿街的商铺小贩,说关就关,没有理由,没有解释,没有时限;甚至整座城市进入静默状态,也没有提前广而告之,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运转和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政府形象自然也受到重创。

    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上级明明不允许“层层加码”,有的市县区、街道和镇村却“另搞一套”,反其道而行之,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进一步说,尽管中央和可以见到公文的政府表态,都一而再再而三地批评指责“层层加码”;尽管“层层加码”已引发滔天民怨;尽管“层层加码”有禁不止已经导致百业萧条,可能酿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和大祸,然而,防疫“层层加码”仍在进行中。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追根溯源,问题可能出在两个方面:一是,虽然强调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但在追责上是“失衡”的,只追防疫的责,不追经济滑坡的责;二是,防疫追责可能存在过度甚至任性问题。

    先看第一个原因。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追责上的“失衡”,可以解释为是一种“二律背反”现象。一方面,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防疫不得“层层加码”;另一方面,对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责任追究上完全不对等,防疫出了纰漏,立马追责,毫不手软,经济严重下滑,可以不负责任。这就形成一种气氛,防疫不能有失,经济下滑可以原谅。进一步形成了传导机制,防疫压力“层层传导”,异化为防疫“层层加码”。正如人们看到的那样,“层层加码”的防疫措施,超出了社会可以承受和容忍的程度,一些地方基本民生难以保障,甚至出现医院拒收病人的人道问题和不断曝光的次生灾害。

    再说说第二个原因。防疫失职,应该追责,但似乎存在追责的过度、简单化甚至任性现象。如某省一个监狱犯人出现阳性,次日,省里就把监狱长、监狱局长、司法厅长三级主官一撸到底,这期间,显然没有责任调查、甄别和责任认定的过程,就是不分青红皂白,不分责任主次,一律拿掉,带有明显的运动式处理人和事的特征。态度是坚决的,但是否科学,是否合情合理合规,是否符合党的干部人事政策,是要打个问号的。这种追责释放的信号是,疫情防控“唯此为大”,经济发展“无足轻重”,防疫不力丢官帽,经济下滑无所谓。如此追责,各级干部不能不胆战心惊,基层干部不能不噤若寒蝉。于是,基层政府和干部自然滋生“防控愈严愈好愈安全”的念头,出现各种过犹不及的防疫举措就不奇怪了。

    找到了问题症结之所在,解决问题的路子也就明晰了。一是,要建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要统筹,要双赢,就要双问责,不能单向问责,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二是,问责不能简单化更不能任性,要实事求是,有甄别讲程序,合理合情合规,还要给干部申辩的机会和权力。三是,防疫问责依据的事实和内容要扩大,防疫不力和防疫过度都要问责。现在防疫问责,主要看辖区出了多少阳性,还应把防疫中不死人、不出现严重的次生灾害纳入问责范围。对粗暴防疫导致有人跳楼、自杀、医院拒收病人或救治不力导致死亡等,要严厉问责。

    最后想强调的是,防疫中的错乱出在基层,但不应该过度责备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特别是社区干部。他们处于防疫一线,承受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可以把他们一些不当做法理解为“不得已而为之”,毕竟,单向的防疫问责和过度甚至任性的问责机制,不是谁都能扛得住的。

    相信经过各方面努力,我们的疫情防控能更加理性和科学,久治不愈的“层层加码”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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