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康照护师新职业专家研讨会上的发言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张大卫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3月2日人社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了健康照护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等16个新职业。
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大力推动养老事业、养老产业的发展,为健康照护师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由于与前期生育政策的滞后效应相叠加,我国的少子老龄化现象及引发的社会矛盾将比其他国家更为突出。还要认真对待的是,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正在向城市转移,城市家庭小型化和家庭4:2:1的代际结构已成为普遍现象。上述这些,都造成了我国传统大家庭结构的解构和依此形成的家庭养老方式的变化。目前,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基础还很薄弱,特别是这次疫情防治中更暴露了我们在包括医疗救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方面所存在的短板。在武汉及全国各地,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除了医生、护士外,其健康照护也需要占用大量的医疗资源。另外,由于疫情对全国医疗体系的冲击,以及社区隔离等措施,一些老龄或患有其他疾病的病人因缺少基本照护出现新的困难。健康照护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已成为困扰千家万户的社会问题。但解决得好,就可以在增进民生福祉的同时,释放出巨大的社会有效需求,创造出众多的就业机会。
健康照护师作为新职业,需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其职业进行准确定位,做好与普通医院的医疗护理、康复医院的康复护理、社会上的按摩及其他相关有利身心放松职业的界限区分,同时也要区分与一般家政服务的界限。健康照护师要更职业化、专业化,更注重于培养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
2、为维护健康照护师职业的严肃性并以利于社会识别,减少不同部门管理的相同相近业务交叉,要加快从制度和职业体系上推动医养结合的进程。建议将健康照护师和现有的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几类职业合并。
3、认真对健康照护师进行职业技能分级。根据接受教育培训和职业实践的情况及工作贡献程度,可设立初级健康照护员(六级)、中级健康照护员(五级)、高级健康照护员(四级)、助理健康照护师(三级)、健康照护师(二级)、高级健康照护师(一级)这六个技能等级。健康照护师这一职业不像其他的职业,有体力劳动,也有知识、技术型的劳动,需要通过职业技能分级拉开距离,降低进入门槛,拉长晋升通道,鼓励从业人员长期从事这一职业,并通过工作的进步与职业的不断晋升,来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
4、从业人员的职业晋升要通过必要的业务考试和社会评估来实现。不同职级的从业人员晋升要有严格的任职资格和业务标准。相关标准与资格建议由行业组织制定,人社、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管。
5、从业人员任职要经过专门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可在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中等专业教育学校及高、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设立健康照护专业,亦可成立专门的健康照护学院。从事初级健康照护的从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以取得从业资格。受高、中等普通和职业健康照护专业教育的学生,其课程设计要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训并举。一经毕业,即取得对应的任职资格,不再设立“实习期”。
6、价格管理部门对专业化、标准化健康照护服务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其中属于治疗和康复性质的基本服务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城市,也应纳入到长期护理保险费用中给予报销。对非基本的健康照护服务则按照市场服务价格收费,有关管理部门可予以必要的价格指导。
7、健康照护服务要遵从我国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行分级诊疗的规律,尊重我国“9073”的家庭、社区、机构养老的现状与基本规律,更多地将业务下沉到社区和基层医疗、养老机构。健康照护师与社区医生、康复师等可以组成以不同目标为重点的医疗照护团队,向被照护人员提供组合式服务。社区亦可搭建“互联网+”平台,创新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将社区医生诊疗、健康照护服务、家政服务结合起来,并接入其他社会服务资源,共同为社区和居民家庭提供套餐式或菜单式服务。对这种设置于社区的平台,地方政府及社区应按照国家要求,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税费优惠政策。
8、健康照护职业覆盖医疗照护、康复照护、生活照护和养老照护,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身体与心理健康咨询、简易治疗、康复训练和日常照料等各方面,同时还需经常入户和提供个性化服务,具有私密性、伦理性强的特点。因而应本着“尊重社会伦理、坚正职业操守、保证双向安全、保护家庭隐私”的原则,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等制度和政策体系的建设。
来源:国经中心专家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