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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喻新安: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的几大亮点

    发布日期:2025-12-09    浏览次数:

    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建议》,关系我国未来五年和长远发展全局,指向十分鲜明,内容极为丰富,引人关注的亮点很多。其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尤为重要和突出。

    一、重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众所周知,1987年,党的十三大首次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打破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思维。1992年,党的十四大重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强调发展是硬道理。1997年,党的十五大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将经济建设与执政使命相结合。2002年,党的十六大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经济建设内涵从“速度”转向“质量”。2007年,党的十七大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党的十八大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对比一下我国最近的三个五年规划《建议》,可以发现“指导思想”表述的微妙对比:

    2015年 11月,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三五”《建议》,明确“十三五”发展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十四五”《建议》,明确“十四五”发展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2025年10月,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十五五”《建议》,明确“十五五”发展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可以看出,最近的中央三个五年规划《建议》,只有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建议》,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表述和要求,尽管2015年 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建议》提出“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尽管三个五年规划《建议》都有“稳中求进”的要求,但“发展”包括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等,“求进”也是全方位的要求,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简单明了,直指要害。

    有必要思考的问题是,十八大之后十多年,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五五”《建议》重提“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哪些必须直面的社会背景?回归和重申这一核心理念意味着什么?将产生哪些深刻的社会影响?

    二、强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我们党历来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建议》强调,要“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四五”《建议》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五五”《建议》提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明确“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强调“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要求“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归纳总结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方针的演进和调整,可以得出结论:

    其一,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对民营经济“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政策定位。

    其二,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亲”“清”政商关系和“两个健康”发展方针。

    其三,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有三个针对性的变化:(1)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新方略;(2)提出“司法保护”“司法监督”的新指向;(3)提出激发“投资活力”、提高“投资比重”、完善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新要求。

    三、明确“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五五”《建议》曾提出:“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五五”《建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

    引人关注的是,“十五五”《建议》强调“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可以说切中时弊,从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入手,抓住了破解当下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牛鼻子”,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的实质,是优化国民收入结构。2020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仅为38.8%,属于“国富民穷”的收入分配格局。在全球149个经济体中排名倒数第十,在人口超800万的经济体中倒数第一。

    当前中国经济的核心问题之一是消费低迷,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在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居民所得占比偏低(60.6%),低于世界平均水平(75%左右)约15个百分点。

    消费低迷的背后,是政府在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我国社保体系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很小(基尼系数降幅12.3%),远弱于欧盟国家(降幅40%);使得居民即使有钱也不敢消费,不得不进行“预防性储蓄”。

    提高全国1.8亿农民领取养老金标准,社会呼声极高,是当务之急和最大的民心工程。2009年新农保起步(每月55元),现在上涨到143元。城镇职工退休养老金平均每月3300元,城乡相差15倍。专家呼吁大幅度分阶段提高农民养老金标准,用五年时间达到人均每月1000元。现在是没有钱,是制度设计和财政补贴方向出了问题。这种状况亟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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