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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库学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二)

    发布日期:2024-08-29    浏览次数: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崔明娟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考察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中国式现代化水平怎么样,不仅要看纸面上的指标数据,更要关注人民的幸福安康。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如今,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日趋多样化多方面多层次,但由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和收入分配存在较大差距等现实问题,民生保障方面仍存在短板。对于老百姓来说,最关心最期盼的,无非就是公平的收入分配、高质量的就业机制、均衡的教育资源、完善的医疗养老体系等,这些方面的问题解决了,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就提升了。立足新征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关键点在于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各地各部门也要切实扛起责任、奋发有为,拿出更多针对性强、有温度、有实效的改革举措,努力把《决定》中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让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步步变成现实。


    把县域作为重要切入点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豆晓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并把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五个体制机制之一着重强调,充分说明城乡融合发展迎来了重要机遇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发展经历了城乡分割、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城乡关系、体制机制、经济社会结构等不断发生演变。在这个过程中,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不足20%上升到66%,二三产业比重从66%上升到93%,但是,我国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有2.39倍的差距,农业部门劳动力占比仍然高达20%,这表明我国总体上进入了工业化和城镇化中后期发展阶段,但是仍然存在显著的城乡不平衡问题。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找到城乡融合发展的切入口,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成功模式已经迫在眉睫。
    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单元,县城与乡村的连接最为紧密,县城对人口和产业的承载能力、城乡产业的融合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性,最能代表城乡融合发展的水平。因此,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应该把县域作为重要切入口。从规划层面,应该在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把县乡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打破原来城是城,乡是乡的惯性思维。从制度层面,应该不断深化户籍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土地制度等制度改革,消除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障碍。从实践层面,应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打造一批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杜文娟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并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一系列有利于民营企业的举措。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
    一是全面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产权制度和交易制度,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扩大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在涉企政策制定或调整的各个环节,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建立规范化机制化的政企沟通渠道,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难题。
    三是提升高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引导民营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围绕国家需要开展技术创新,在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中发挥作用;加快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四是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全面修订完善涉企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竞争。
    五是形成尊重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的社会氛围,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持续强化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高 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农业科技创新既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也是农业高质量发展重要表征。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具有知识积累、组织体系、要素集聚、贴近市场等多重优势,是构建现代农业科技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引领力量,在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河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粮食生产大省,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省,必须进一步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持续涌现。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功能地位、目标任务、战略举措、保障机制等,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确定长远目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攻关。探索设立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主动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开展跨企业、跨行业、跨产业、跨领域联合科技攻关。进一步完善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税收支持政策,适度降低农产品加工增值税税率,有序减免企业创新税费。
    二是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实际的数据目录、管理标准、认定程序、惩戒机制等,完善富有区域特色的企业征信平台和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设立优质涉农企业信息资源库;发挥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融资功能,引导各类证券经营机构结合区域特色农业、农产品地理标志、食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等探索实施特色农产品资源证券化。发挥期货经营机构的专业优势,开发更多期货产品,不断增强期货经营机构服务农业龙头企业的能力。依托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拓展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培育企业内生动力。建立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农业龙头企业评定指标体系,探索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动态化调整农业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市场化农业公共科技投资分配机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展课题申报、技术攻关、成果推广,着力打造集研发、应用、推广、生产、加工和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因地制宜探索实施“公司+农户”等模式,密切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



    论“七个聚焦”之“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郭军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把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提升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其中提出的“七个聚焦”,突出了各方面改革的重点,其本质,就是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改革具体制度,表明了全会涉及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工具箱内容非常丰富,而且是相互配套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是“七个聚焦”改革任务之一。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再次明确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又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开放战略进行了重要部署,是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深刻洞察和我国未来发展路径的精准把握。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等重点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二是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同时,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是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四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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